我们顺着崎岖小路辗转下到关川河谷,从312国道巉口公路桥下向北穿行,在蒿草齐膝的乱石滩头艰难行进百余步之后,来到了高耸着的陇海铁路宝鸡至兰州段复线大桥之间的一处壕沟(即中河渠),向东攀上矮岩,再前行十数步之后,肖林先生指着北坡近两米高处的凹陷区,确然地说:“尚老弟啊,你没有想到吧,这就是稀世珍宝——新莽权衡的出土之处啊!”
说实在话,我曾经多次想象过新莽权衡的出土处,但确实没有想到它会是一个如此普通而不堪的所在。说它普通,是因为这里与普通的黄土崖壁完全没有什么两样,只是被经年的雨水冲刷得了无昔年传说中的险要陡峭了;说它不堪呢,是因为这里杂草从生,垃圾遍地,蚊蝇纷飞,浊气弥漫,既不堪入眼观之,更不堪以鼻嗅之。于是,我想起了关于新莽权衡的点点滴滴来。
关于新莽权衡的发现时间,有1925年、1926年和1927年三个版本,时下学界普遍认可1925年说。新莽权衡出世后的遭遇颇为坎坷曲折而富有传奇色彩,真可谓历尽磨难,但终归尘埃落定,所幸没有流落于海外文化巨盗之手。关于这些经历,曾有多人专文予以介绍,如李永平《甘肃定西出土的新莽权衡器及收藏传奇》(《中国文物报》2007年1月24日)、关增建《新莽铜丈权衡标准器的发现与流传》(中国计量》2003年第11期)等,经过整理,现略述如下:
说是在1925年某个秋日午后,年仅13岁(一说11岁)的秦恭在关川河河滩放牧牲口、寻割牧草时,在一处崖壁上发现显露有黑色不明金属物体,便于第二天和兄长秦让前去挖掘,共挖掘到了8件不同形状的铜器,因为不知是何物也无甚具体用处而随意堆放在院子角落,后因担心锈蚀方才移置于柴房。民国十八年(1929)春天,陕甘两省因旱灾发生大饥荒,迫于生活艰难,谋生乏策,秦恭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约人用两辆手推车将8件铜器推到兰州去变卖,被古董商人马实斋仅用60块银元买走,之后以240块银元转卖给古玩商人张寿亭。同年秋天,北京古玩商朱柏华以140块银元将铜衡和9斤铜权买去,随后又以5100块银元转卖给北京玻璃厂尊古斋古玩铺。而其余6件,由时任甘肃省建设厅(一说财政厅)厅长杨慕时先生用800块银元买下,后因行军不便携带,故转交兰州民众教育馆收存。民国二十一年(1932)七月的某个雨夜,兰州民众教育馆收存的6件文物除最大最重的石权外其余5件均被盗。时任国民联军驻陕副总司令、国民党陕西绥靖公署驻甘肃行署主任之职的邓宝珊将军,及时电请国民政府文物保管委员会北京分会主任、故宫博物院古物馆负责人马衡先生务必设法访缉,并予以保护。民国二十二年(1933)七月,在天津市英租界源丰永珠宝店发现了正欲运往国外的5件文物后被及时追回,妥善保存于北京团城。此后不久,先前尊古斋古玩铺所购得的两件权衡,也由故宫博物院按原价赎回。民国二十三年(1934)春,中国学术协会在团城举办了“西北文物展览”,新莽权衡首次公之于世,学界反响哗然。1949年春,其中5件(三权一钩一丈)被运往台湾,现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原留存在兰州民众教育馆的石权,于1959年国庆十周年之际被送往北京历史博物馆陈列,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 (一衡二权)。
我曾查阅过相关史料,得知西汉末年王莽秉政后,为了满足其托古改制的政治需要,广泛征集当时学识渊博、通晓律历的学者百余人,在国师、著名律历学家刘歆的主持下,系统地考证了历代度量衡制度,完成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度量衡制度改革。这一改革,主要取得了两个方面的重要成果:一是建立了我国古代历史上最系统、最权威的度量衡学说,其主要内容被东汉班固收入《汉书·律历志》,从而成为后世历代考订度量衡制度的重要理论依据;二是监制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为推广其度量衡制度提供了具体实物依据。
在中国文物收藏史上,甘肃定西出土的新莽权衡以其绝无仅有的地位,成为极难忽略的重笔之一。特别是在研究中国度量衡史时,新莽权衡是学者们广泛而深入讨论的专题。就笔者非专业范畴的阅读而言,先后读到过傅振伦《甘肃定西出土的新莽权衡》(《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6期)、刘东瑞《世界上最早的游标量具——新莽铜卡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8期)、薛仰敬《定西新莽权衡出土的地点和经过》(《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1980年第10期)、丘光明《新莽铜权衡》(《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年第9期)等重要论文,从而了解了新莽权衡及其文物价值,从而深知“它们不仅是研究我国度量衡器发展史的珍贵实物,而且在史学、考古学、金石学、冶金史等方面也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傅振伦《甘肃定西出土的新莽权衡》)。
在八件新莽权衡器中,“权”“衡”“钩”均为衡器,其中“权”形皆似圆环,相当于后世磅秤的砝码,自三斤、六斤、九斤、六十斤,至一百二十斤不等;“衡”状如同横梁,中部有纽,一端悬“权”,一端挂“钩”,用于称物:三者合一,与现代天平相似;而“丈”是测量长短的计量器。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具体整理说明如下:⑴三斤权:外径6.50厘米,铭文仅“三斤”二字可辨。⑵六斤权:外径7.10厘米,铭文“律六斤”三字隐约可见。⑶九斤权:外径10.35厘米,铭文为“律九斤,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⑷二钧权:即60斤。外径30.40厘米,铭文为“律二钧,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⑸石权:即120斤。外径28.05厘米,较厚,铭文为“律权石,重四钧”等字,以及新莽统一度量衡诏书81字。⑹衡:即秤杆。状如横梁,左悬已失,右悬尚存。长64.74厘米,宽1.60厘米,高3.30厘米。上悬高3.00厘米,宽2.30厘米;下悬长1.40厘米,宽0.50厘米。正面中部刻有新莽统一度量衡诏书81字铭文。⑺钩:即秤钩。上端有孔,形如小环,可悬于衡之下。钩孔直径4.50厘米,钩宽1.70厘米,外缘长26.00厘米,内缘长22.50厘米。⑻丈:系新莽之标准丈,因埋藏年代久远,以致上部微曲,出土时断为两截。经实测,全长229.20厘米,宽4.70厘米,厚2.40厘米,这与《汉书·律历志》所记载的“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是相符的。
根据史料记载,衡、丈及最大最重的石权上均铸刻有新莽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即后世所谓“81字铭文”),具体内容是:“黄帝初祖,德帀(zā)于虞;虞帝始祖,德帀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沈(沉)。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享传亿年。”与《汉书·王莽传》所载相符,与王莽托古改制所颁发制书(诏书)基本相同。据悉,相同铭文还镌刻于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铜嘉量、八角形玉壶,以及在甘肃庆阳发现的新莽铜诏版上。可以确定地说,81字铭文是王莽改制颁行天下的“宣言书”。
在此,谨向当年在新莽权衡收藏过程中爱国藏宝、居功至伟的邓宝珊将军、马衡先生、杨慕时先生,以及后来从中国国家博物馆恳请到新莽权衡全套照片的汪德先生等人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