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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月, 2013

游说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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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工信部,发改委权力更大,所以,遭遇的斥骂也更猛烈。
  一顿骂是因为天然气。因为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关心时事的人们当即想起了发改委28日晚间针对“4月天然气价格将上涨”传闻所发布的辟谣。当时,陕西、甘肃、山东等地接连出现排队“抢气”风潮,3月27日的华商报甚至带来了“有的带板凳,有的带救心丸”、“有人一次买气上千方”的现场描写。
  但是,这边“天然气大涨价纯属无稽之谈”的官方表态话音刚落,那边就传来了《吉林长春今起上调燃气价格,提前购买需补交差价》的消息。微博中立刻满是“政府不该失信于民”的愤懑,以及类似“发改委的话得反着念”的自嘲。
  于是,在说过一轮《天然气价涨不涨,权威部门要“交实底”》、《强化政府公信力才是最好的辟谣手段》后,各路时评家昨天再吐一轮槽。例如中国青年报《“辟谣”中天然气如期涨价》、钱江晚报《燃气涨价,谁是无稽之谈》、新京报《长春天然气价格上涨是个案?》,甚至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都据此而痛心《谁应为折损的公信力负责?》:“每次疯狂抢购的根源其实在于国人缺乏安全感,越是这些时候便越是需要信息发布谨慎,政府行动谨慎。很显然,表态与行动不一致只会再次折损公信力。”
  只不过,看上去,与坐在电脑屏幕前打抱不平的外地人相比,央视镜头里的长春街头百姓倒没那么激动。并且,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已通过央广为上峰解围,强调长春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是个案,与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是两回事,并不矛盾,并且已是推迟了两年半才调价:“此次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并且长春曾在2月25日召开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天然气的问题,好歹还有人——比如扬子晚报作者晏扬——愿意出面说声“误读”,但是,发泡餐具的事儿,发改委官员就实在是夹缠于瓜田李下,被疑心重重者认定难逃嫌隙。
  一个多月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其中之一便是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简称发泡餐具)。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也就是人们通常用来盛装食物的泡沫餐盒,1999年起因为被指“白色污染”等而遭原国家经贸委在全国范围内下令淘汰,2005年、2011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亦均将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名录。
  应该是在反对解禁者的提醒之下,京华时报记者在3月11日开始研究起了“21号令”,发现“其中未对删除发泡餐具的原因给出解释”。于是,那篇次日发表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引争议》成为领头羊,吸引了更多同行陆续介入,开始质疑发改委解禁动机。
  根据京华时报的观察,“针对发泡餐具的去留,业内一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中塑协、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两大协会还曾公开‘对掐’”:“针对中塑协的说法,国际食品包装协会驳斥称:发泡餐具并非完全安全,尤其是盛装含油食品或使用微波炉加热时,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会伴随食物进入人体,导致中毒。”
  此外,文中还由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董金狮发言,针对“能否保证安全无毒”和“能否确保环境友好”提出质疑:“中塑协声称与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其中到底包括哪些企业,具体内容又是哪些,市场上仍存在的发泡餐具合格率是多少?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公开信息披露”;“中塑协称已与企业签订了环保回收责任保证书,但未公布回收资金、处理技术等关键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跟进报道,发改委在3月20日针对发泡餐具解禁一事发布说明给出五大解禁理由,包括“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等。
  据21日京华时报报道,力挺发泡餐具的五大协会当天亦召集记者,由中国塑料餐具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李沛生重申“发泡餐具本身安全无害,是绿色包装产品”,承诺制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准入条件,限制小型企业和家庭作坊。
  不过,这份北京媒体的立场可不只体现在立即邀请一直与中塑协“唱反调”的包装协会驳斥“绿色”说法,还有评论直言《解禁发泡餐具过于草率》:”比如安全性问题,虽然发改委称其符合食品包装标准,但对于其加热后的毒素析出问题却未给出详细说明和数据支持……正是因为造价低,才导致了发泡餐具的泛滥,阻碍了真正环保、可降解餐具的普及……准备工作都没做好就急着解禁,是不是太草率了?至于‘别国一直使用’,更不是解禁的理由,不值一驳……经过14年的市场禁入,如今发泡餐具的使用量已大为减少,公众也开始自觉少用甚至拒用。此时解禁岂不是功亏一篑?”
  “发改委解禁前‘听取了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但是,在出台这种涉及民生的举措前,是不是也应征求公众意见?”——评论最后一句应有所指,即后一个版上的相关新闻《幕后曝出450万元公关合同》。
  就是这一篇附上公关合同复印件拼图的报道,将中国公共政策决策中少人提及的“游说”推向公众视野:“记者获得的这份《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是由‘广东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联合体(共10家塑料企业,简称企业联合体)’(甲方)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乙方)签订的,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协议明确约定:‘为加快推进国家出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政策解禁进程……甲方聘请乙方就此事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事项的需要,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及相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就上述事宜进行协商……加快推进行业政策解禁进程,及时推动国家发改委正式将行业政策解禁进程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目录中删除。’‘乙方为甲方起草相关文件、法律文书或律师函件,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及相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协商’。”
  花费巨额公关费用,最终促成政策改变——这种政治游说模式,过去主要是出现在对美国白宫、国会的描述中,因此,这份合同立即获得商业门户扩散、各地媒体跟进。
  昨天,又是京华时报乘胜追击,再追问发泡餐具解禁理由。除了强调“回收价值低易二次污染”、“生产过程存安全隐患”外,报道还宣称,当年原国家经贸委并非只因“白色污染”而下禁令,而是因为其在生产、使用、回收等各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显然,力挺发泡餐具解禁的人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些禁用理由。”
  显然是读过了每日经济新闻3月29日的跟进报道,记者胡笑红要斥责“越描越黑的公关合同”:“事情曝光后,君泽君律所负责该项目的律师周小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公关费’进行了辩解,称‘公关费’的说法是媒体以夸大的方式刻意引导公众联想到‘阴谋论’,我们当初想的‘公关’,实际上是想请几家媒体来做一些专题报道。然而记者拿到的这份公关合同……所谓‘沟通’并不限于媒体,而且与媒体的‘沟通’还排在最后,怎么就成了只是‘公关媒体’呢?”
  胡记者当真是伶牙俐齿,竟然抓住了法律专业人士的漏洞:“周律师称,原经贸委14年前发布禁止发泡餐具进入市场的行政法规是不合法的,没有履行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按照这一说法,如今发改委决定解禁是不是也该召开听证会呢?难道真的如周律师所言——‘赋予企业生产销售发泡餐具的权利,就像给老百姓提供饮用水一样,无需过多解释’?”
  这样的打破砂锅问到底,也激发了看客的兴致。大河报和羊城晚报早在30日即各刊评论,质问“发泡餐具解禁与450万公关费”之间的关联,强调“如何引导、规范公民、企业有序参与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如何预防和惩治中国式‘院外游说’滋生腐败交易,是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今天,晶报又有两整版深度调查《450万公关费“助推”发泡餐具解禁背后的灰色地带》:“‘真的是450万公关费’助推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吗?两者‘巧相逢’,到底是‘纯属偶然’触发,还是‘暗箱操作’作祟?民众在期待真相,更有网友如此定义:这应该是中国首个被广泛知晓的企业通过第三方游说政府的事件……”
  律师周小清终于得以通过本地媒体叫屈,“我们被冤枉了,可说了谁会相信?”:“他提出,坊间对此事的各种揣测‘对国家发改委不公平’,发改委其实很早就开始了对这项政策的研究,2012年12月,他本人也曾从发改委工作人员处获得信息:解禁工作已到了最后阶段……他称,清者自清,反过来看整个事件,网曝协议与解禁令一前一后露面,到底是仅仅巧合,还是有相关利益者故意为之,他也希望能有公权力的介入调查。”
  为何会引发浪潮般的质疑声?在周小清看来,“一次性发泡餐具行业是一个被妖魔化的行业,绝大部分民众对这个行业并不了解,而事件又正好与社会诉求包括‘环保’、‘食品安全’、‘反腐’等息息相关。”
  在由各界人士探讨了游说行为在中国的现状后,这份深圳报纸的立场体现在社评《发泡餐具解禁,发改委究竟有没有被“游说”》中:“在利益多元的社会,‘游说政府’未必就同暗箱操作画上等号……若以欧美的情况为参照,那么一次性发泡餐具企业花450万游说发改委,实在算不得什么。而这笔游说费曝光后之所以引发质疑,同有关游说的观念普及度不高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恐怕是人们担心这样的游说活动中包含着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最终演变为权钱交易的温床……假如发改委确实行得正、坐得端,那么完全可以坦坦荡荡地把情况向公众说清讲明,在这个时候沉默不语,只会引发更多猜测和质疑。”
  看到有媒体已经使用了“450万买断国人健康”这样的标题,腾讯深感普及常识责任重大,昨日首页专题也来探讨“450万‘买’污染豁免权”的是是非非:“看起来,这‘450万’是律师事务所当‘说客’的代理费;不过,这件事上最大的‘说客’还是行业协会。”
  承认“‘商业说客’有一定合理性,普遍意义上,有利润冲突就有‘说客’;特殊意义上,若在透明的前提下,游说有助于政策纠偏,防止‘拍脑门’政策”之后,责编王杨担忧的是“普通大众的利益谁又来发声”:“发泡餐具其实是个非常复杂并关系广大民众利益的公共政策问题…普通消费者在这场战争中没什么话语权,甚至到了最后,政策已经制定出来了,才知道有这回事……在这场拉锯战中,其实才是最为弱势的一方。”
  只是,政治游说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伦理问题,实在棘手,党的喉舌还是多谈谈“白色污染”吧。
  新华社31日即曾发稿《解禁发泡餐具是“白色污染合法回归”?》:“如果只是解禁,似乎无可厚非。让公众焦虑的,是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解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缺乏对策……在被禁的10多年里,市面上流通的发泡餐具多次被曝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再生材料和增白剂,然而政府部门却无法根治。如今解禁,不合格餐具是否会借机抬头,以低价占领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政绩,会不会默许不合格的生产厂家进入?如果没有足够的监管决心,这些问题还真难说。”
  4月1日,南方都市报也曾表达《争议发泡餐盒,重点当在强化监管与回收》之意,今晨,更是在离解禁仅剩1月的急迫心情下,宣称“QS认证或最具可操作性”:“在被禁的年月里,它有时候被煞有介事地印上‘可降解’字样,大多数时候则非常低调地进入各大餐馆。现在,它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归,撩拨起口水无数……但现实是,不管发泡餐盒禁与不禁,塑料制品的随意弃置状况仍到处可见…最终归宿也许仍是两年多前14家环保NGO倡导的那样,减少生产使用,增加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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