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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月, 2013

微信要收费?

Filed under: 未分类 — 标签: — admin @ 1:26 下午

  微信是否应该收费的话题,比禽流感来得还要早些。
  这个由腾讯推出的社交通讯软件,在过去两年里狂飚突进,发展势头迅速赶超微博,1月15日晚宣布已有3亿用户。正当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用户享受着这项科技福利,并因此渐渐抛弃了短信时,“微信收费”之说如同晴天霹雳,惊扰了他们这场“免费午餐”的美梦。
  “用炮轰苹果力度炮轰中石油?公款吃喝费哪里来。用出版审查态度审查食品安全?表叔的表哪里来。用清理上访户手段清点长江死猪?维稳费哪里来。非民选官员从无压力,唯一压力是捞更多好处并合理名为‘政绩’。它的理想从不是服务,而是收费。看,连微信也想收费了。每一个中国官员体内都藏着一个POS机”——这么排山倒海不容反驳的质问,非@李承鹏这样段位的公知难以创作。
  这回,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产业研究室主任史炜成为网民口中的“砖家”。以“既然短信收费,微信就该收费”作为标题,他3月25日在一场业界沙龙上的发言经由新华网报道,成为媒体账号热推话题。在编辑摘录出来的观点提要中,史主任共有三段:“没有收费模式,中国的互联网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收费模式,中国的增值业务将会变得一塌糊涂”;“腾讯有4亿用户及其衍生出来的高盈利模式,说不敢收费,这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如果微信不该收费,那短信为什么要收费呢?”;“若颠覆性技术和应用被大众接受后,不能得到高利润回报,就不能算是成功的科技进步和颠覆性技术。”
  想从中国互联网用户那里收到钱?呸,白日做梦。何况,一开始没收费,现在却有万恶的垄断国企中移动跑来想逼腾讯收费。微信有多火,对发改委“砖家”的愤怒就有多火。用荒谬法倒推解构,是微博用户的拿手好戏,于是,“收费体”应运而生:“既然开车要收费,那么走路就该收费”、“既然取暖要收费,那么晒太阳就该收费”、“既然氧气瓶要收费,那么呼吸空气就该收费”……最有力的驳斥是逆向思维,正如@鲍迪克所云,“既然微信要收费,那么短信就该不收费”。
  以“坚决反对微信收费”为标题,@薛蛮子将此事上升到国运高度,号召其千万粉丝发动网上请愿:“微信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引领全球互联网的第一次好不容易撞上的机会。过早收费只会扼杀这个伟大的社交化工具。把这个第一次机会变成最后一次机会,行行好,让微信一马,微信不光是腾讯的,更是中国的!中国不差这点钱!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作为IT业界良心代表,@李开复更是责无旁贷:“最近热议微信收费,无论是谣言还是预言,我们看到消费者强烈反弹。基于应用的区别性收费伤害创新、行业发展、消费者。请勿因为某公司动了你的‘奶酪’,就对消费者收应用费来弥补。请参考‘国五条’、‘黄灯=红灯’事件,不咨询民意就政策出炉,后果严重。同意请转!”
  连@人民日报都转了。28日,以“网友质疑”的名义转载@李开复那句“既然电影收费,电视就该收费;既然邮局收费,email就该收费。既然报纸杂志收费,门户微博就该收费”,而后又摘编微议,提出“微信如果收费了,就会被其它类似的免费产品迅速取代。不收费可以加速行业竞争,传统通信商应该从技术和服务中提高竞争力”;29日,播报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的诉苦,即“微信等APP应用不会一直免费下去,今天的免费是为了明天的收费……如果运营商死了,互联网公司也会死”后,又当场附上“被逼付费,不代表收费正当合理”的网络反驳。
  的确,新浪微博上有一项从4月1日早8时发起的一项‘如果你反对微信收费,请转发签到’的活动,不到12个小时内,已累计超过8万人直接或间接转发、评论。
  汹汹民意之间,倒也有@今晚报这样的少数派,愿意提醒各位仔细阅读史炜发言全文,不要断章取义。今晚网社区中心微博专员程远看不惯@南方都市报“片面报道引导不明真相的网友,还特意注上新华网当尚方宝剑”,被着重突显的是另一位专家曾剑秋的发言:“对微信等OTT业务收不收费的问题是个伪命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存在永远的免费午餐吗?可以学习QQ的生存之道——对普通用户不收费,基础服务不收费,增值业务收费”。
  的确,据其所示,2月,谷歌与法国电信达成协议将补偿法国电信的网络建设费用;俄罗斯运营商Mегафон对Skype收取额外费用,以及近在眼前的2月1日起香港运营商开始向微信用户收费——这也正是史炜发言中提及的可借鉴对象。所以,@中国青年报已有此一问:“香港的用户每月支付8港币(约合6元人民币)就可以任意使用微信,不再收流量费。如果这样,你还会用么?”
  就在这种付费焦虑中,微信的大当家马化腾终于出面说话了。周日,他在IT领袖峰会上首次回应了微信与运营商关系的细节问题,根据媒体摘录,针对“微信已经占用了中国移动60%的信令资源,但仅仅带来了10%的移动数据流量”的说法,他回应称:““我们对信令的占用更多的是传统2G、2.5G网络上,像3G网络应该游刃有余了……随着产品越做越好,带来流量增长绝对不仅仅是微信本身消耗的流量这么简单,是数倍、数十倍的增长。”
  听上去是在批评运营商不给力且短视。不过,小马哥开口的第一句说其实是向在场的中国联通领导示好:“常小兵董事长讲的很好,我觉得绝对不是水火的关系。我觉得用鱼水、水乳交融、更加促进发展、谁也离开不了谁这样理解更贴切。”
  你们如鱼得水,我们岂不成了待宰羔羊?顾不得那许多通讯专业知识,时评家们祭出最擅长的市场竞争法则,压倒性地鼓励腾讯不要屈服于运营商淫威:重庆时报《别用微信收费绑架消费者》、成都商报《微信收费保护的是创新还是垄断》、潇湘晨报《不能借助行政力量推行微信收费》、晶报《像推动微信收费一样降低通讯费》、齐鲁晚报《与其向微信收费不如拥抱它》、网易《不妨把微信收费与否交给市场决定》、21世纪网《微信收费:螳臂挡车,还是雁过拔毛?》…
  广州日报昨日社评选定《微信收费,忌向消费者转嫁成本》:“科技的发展带来的应该是更优质廉价的服务,用户已经交了流量费,就不该再为微信承担额外的费用;市场纷争应该交由市场来判决。而用户更乐于见到公平的竞争带来合情合理的服务和价格。”
  声明自己并不是不是要替腾讯说话,作者李龙要以“假宽带真相”来转守为攻:“这场微信收费之争,表面上看是服务商与运营商之争,背后实际上是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商业模式之争。微信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有的运营商短信、彩信、语音等业务大幅削减,运营商为微信提供平台,现在微信反而‘侵占’了运营商的既得利益,于是就演变为收费之争。”
  东方早报虽然承认由于“信令风暴”的压力,针对微信收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更要求一视同仁:“不能针对某一个应用、某一家企业进行收费。现在运营商剑指微信,显然就是一种选择性收费,其目的也很明确,不仅仅因为微信的信令影响到其他用户的语音和数据体验,更重要的是,微信影响了运营商的业务盈利能力。”
  并且,按照评论员刘远举的看法,“在现代社会,网络是一个具有很强外部性的东西……所以,从国企的伦理出发,三大移动运营商应该用更广的胸怀来支持这些技术创新,而不是利用垄断优势打击它。”
  只不过,以上这些都还不是这篇头条评论的主旨,正如标题所示,这份上海媒体是要把批评矛头指向工信部,要求这个主管部门“以新思维面对微信收费争议”:“根据苗圩3月31日在出席第二届岭南论坛期间的说法,工信部目前正协调运营商微信收费一事,会考虑运营商的合理要求,并已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苗圩还表示,收流量以外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但监管部门总体上会站在用户的角度,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苗圩部长的表态是合适的吗?工信部到底应站在什么立场上呢?是站在国企的立场上,站在保护相对弱势的民企立场上,还是站在更高的、但更抽象的所谓行业发展前景的立场上?答案是:都不是。”
  所以,东方早报结语有云:“我们希望工信部能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精神,‘真正做到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让微信收费乃至其他信令应用的收费问题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博弈,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这才是长久的发展之道。”
  和魏英杰周一在京华时报上以“猴急”形容运营商如出一辙,南方都市报昨天也来了篇《摘微信的桃,猴急了点》——并且,获得当事方腾讯在首页推荐,要知道,其今日话题责编刘彦伟此时正在微博上表示,自己为是否可以“站在媒体中立的角度做一期”微信收费相关报道而发愁,因为他担心这会让运营商觉得腾讯公司通过旗下媒体发动了挑战。
  那就用转载来表达心意吧:“你三大运营商不是也有‘飞信’、‘飞聊’、‘翼信’等同类产品么?微信只是在你们搭建的平台上与你们‘公平竞争’,现在‘飞聊’、‘翼信’竞争不过人家,就想动用‘老窦’工信部的行政资源来个收费令?这多多少少有点‘打不赢就耍赖’的意味,设想如果今天流行的不是微信,而是‘飞聊’,还有‘信令资源’、‘收费’这些问题么?”
  最高党报今天也来表达关切,所刊《微信收费,是否应该?》一度获新华网今晨首页头条推荐:“尽管腾讯证实普通用户正常使用微信并不收费,但未来随着微信商业模式的不断探索,微信会不会转向收费模式?不付费的用户,其使用体验会不会质量下降?”
  报道中,窦含章的观点被多次引用。其实,这位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总编辑昨天就已在环球时报发表《微信收费或成互联网拐点》:“笔者预计,三大运营商向微信收取额外服务费很快就会变成现实,而这笔收费最终将由腾讯转嫁给消费者。到那时,中国互联网或将迎来一个历史性拐点——‘免费时代’的终结。”
  眼见话题火热,环球时报决定今日再解析一番《微信“该不该收费”背后的实质博弈》。承认腾讯占了舆论上风,感叹“大的国有电信运营商、甚至国有银行都可能在网络的冲击下逐渐陷入被动”,这份人民日报子报显然还是不想一味倒向民企,而是呼吁“第三条路”:“既为民营高科技公司提供平等的市场权利,也为大型国企提供平等的运行机制权利,让双方在全面竞争中相互刺激和鞭策。国进民退与民进国退对中国都未必是好事。我们应当追求国进民也进,这个‘进’是技术的进,竞争力的进。华为等高科技公司的表现已经告诉我们,中国公司究竟能在这个世界上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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