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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6 月, 2013

人在屋檐下

Filed under: 未分类 — 标签: — admin @ 2:59 下午

  发生在革命圣地延安、以城管和商贩为主角的新闻连续剧,在度过了以“爆头”为标志性画面的暴力开场戏后,本已进入揭发超标办公楼和局长用车的反腐桥段,但就在刚刚过去的这个端午假期,突然上演谍战情节,需要观众猜测哪句台词才是真心话——只可惜,从口碑来看,编剧导演水平之拙劣更胜同期上映的电影《富春山居图》。
  那封《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是在6月7日深夜出现在百度贴吧“延安”吧。当天早些时候,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超就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来到病床前向受害者刘国锋道歉,鞠躬画面经由新华社发布。而也正是在这个夜晚,因为厦门突发公交大火,围观延安的媒体和网民本已渐渐转移,以至于微博上有人判定张局长必定会为新闻热点之转移而心中窃喜。
  陈水总的确替张局长火了一天。然而,也就一天。6月9日一早,由于陕西本地的西部网等从论坛中发掘出了这封以刘国锋名义发布的公开信,并经各门户接力展示在首页,对城管暴力耿耿于怀的人们又回来了。
  正如门户编辑们所概括的典型标题——“遭城管暴踩男子公开信:我有责任,向受伤害人们道歉”——所示,这封公开信在向“所有关心我、帮助我的朋友们”表示感谢后,更多的是自我检讨:“回顾5月31日的事件,延安市城管支队凤凰大队执法队员因我车行在门口占道作业而对现场自行车进行收缴,但部分车辆为骑友个人车辆,因此与城管队员发生了争执,后引起了肢体冲突。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的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经过与城管陪护人员的交流,我也能理解城管执法的困难。现在,整个事件已经被媒体进行了客观的报道,相关人员也得到了政府部门公正的处理。政府部门在处理事情时快速的反应和积极的态度给了我和家人许多希望,也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我的住院治疗费用已由政府部门支付,被收缴车辆经过法定程序,也已经归还给我以及其他车主,我和家人对处理结果是非常满意的。这件事情发生后引起的广泛关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一方面因为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关心而感动,但另一方面也深感不安,网络上存在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不是我希望看到的。作为一个延安人,我对这个城市和这里的人有着很深的感情,不希望他们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而蒙黑。也希望广大网友不要听信谣言,客观公正地看待这个事件,更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
  “不希望延安因此蒙黑”——在一些异议者心中,光是这句话就足够荒诞,更不用说“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这句的确显得逻辑有些错乱的表态。
  明明自己就是受害人,反而写公开信“道歉”,这当然令网络围观者浮想翩翩。基本分作两派,一为“恨其不争”,代表是@丁来峰:“脑袋被驴踢了之后,变猪头了?若非广大网友的强力声援、人肉,他们会道歉赔偿吗?你丫现在为了一点利益,反过来打了网友一个响亮的耳光!如有下次,谁还会管你?奴才!!”更进一步,便是判定“这肯定是在政府胁迫下的无奈之举”,质疑此信真假,例如@孟非就据其多年新闻从业经验宣布:“这封公开信,从立场态度到行文风格,我都非常熟悉。信的内容归纳起来大约是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看完之后,我唯一的疑问是:这封信是谁帮你写的?”
  经由微博论坛发酵,这种怀疑“政府胁迫或代笔”的分析思路,被11日的新京报扩展成了《被踩头商户“道歉”令人玩味》,并获腾讯新浪等重点推荐:“这份公开信在网络上再掀波澜,许多网友都怀疑,公开信并非出于刘国锋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背后,可能有地方政府的指使和收买。不过,这种猜测并没有证据支撑,所以暂时不要对此下定论为好。但即便是因为当地政府积极善后,让刘国锋感动,促使他自愿发表这份公开信,这封信的种种谬误,也需要纠正。”
  根据作者国华的分析,谬误有三:“刘国锋之所以冲动,是因为城管辱骂打人在先。任何有着尊严感的公民,在遭受如此侮辱时情绪冲动,不是很正常吗?难道面对辱骂和暴力无动于衷,俯首帖耳做顺民才是应该的?而且,公民可以冲动,但执法者无论如何不可冲动,他们必须冷静与克制。刘国锋只是出言不逊,城管却还以拳脚,这无疑突破法律的底线”;“刘国锋向‘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所谓受伤害的人,不就是打人者以及相关城管官员吗?这样的道歉,让人觉得逻辑混乱,为何作恶者没有公开忏悔,反而是被害者先公开自责。人们实在看不出,刘国锋有什么可道歉的,暴力执法者受追究,其上级因管束不力受到牵连,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们确实受到了‘伤害’,但肇始者就是他们自己”;“刘国锋不希望延安人因为这件事而蒙黑,这是过虑了。延安城管打人和延安人有什么关系?延安城管部门的丑闻,毁坏的只是延安城管的形象与声誉,与所在的城市与这个城市的人民毫无关系。所以踩头事件发生后,外界对于延安和延安人不会有什么轻视,更谈不上什么抹黑”。
  “我倒愿意相信,这是刘国锋个人一时冲动而为,倘若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公关策略,那实在太没水平了”——毕竟难捺心中狐疑,新京报还是允许作者在结语中埋下了伏笔。
  自有南方同行在昨天的接力报道《延安被踩头商户“致歉”遭质疑》中,把话挑得更明:“该公开信甫一面世,就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甚至被指‘官腔’。南都记者发现,其中不少网友怀疑,这封公开信并非出于刘国峰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而是当地政府事后危机公关的举措之一”。
  被南方都市报摘录的不仅有孟非们的微博点评,还有来自陕西本地媒体的最新描述:“据西部网报道,刘国峰本人证实,该公开信确实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的。在接受西部网记者采访时,刘国峰表示,对于事情的处理结果,他感觉比较满意,和自己预期差不多。他认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时‘是比较积极的’。”
  但是,又有伏笔埋在最后:“南都记者昨日致电刘国峰,接电话的男士自称是刘的朋友,表示刘还在休养,不能接电话,自己对公开信的事情不知情。随后,该手机关机。发布公开信的百度网友‘美利达店员01’也未回复记者的私信”。
  伏笔终有响应。剧情大逆转的预告篇,来自一家并不那么知名的山东媒体——城市信报。昨天下午,以这家报纸“提前泄密”的名义发布的版面截图出现在微博上,大字标题正是“延安被踩头商户回应公开信质疑——信不是我写的,城管局有专人陪着我,不方便多说”。
  虽然这个消息并非源自@城市信报这个官方账号,且这张报纸昨天亦因节假日而休刊,但这个看上去就已经是正式见报版面的截图,还是在昨天晚间成为微博热传证据。虽然太多人心中早有如此判断,但一经这等“白纸黑字”的旁证,仍令舆论哗然,穷追猛打的队伍中少不了又有@孟非:“昨日刘国峰接受城市信报采访时称‘信不是我写的,不代表我的意思,有城管局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证实了我的疑问。本应逐渐平息的风波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延安城管局安排专人在医院是陪护还是监控?安排刘国峰道歉究竟是谁的决定?政府部门在媒体上发布捏造的公开信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严格来说,城市信报的采访是在今天早晨才得到正式发表。现在,倒也不用再去查找那个“提前泄密”的版面截图究竟是由谁抢先发布,因为此时,在这家报纸的封面上,正有导读《写公开信谅解城管?延安被踩头商户:信不是我写的》。根据报道中附录的对话,刘国峰不仅称公开信里的内容不是“心里话”,更有誓言:“我还年轻,还得活着。等这个事情完全结束以后,我会向大家公开这件事情的始末”。
  获得更多门户推荐展示的报道来自新京报。由于电子版上未提供全文链接,腾讯凤凰便附上昨天那幅“城市信报”的截屏,用版面缩略图传达大意:《延安被踩头商户:本人没写道歉信。称信中内容不是自己心里话,城管局有专人陪护,道歉信被指系当地政府危机公关》、《“委托人写的信,我不清楚内容”》。
  的确,仅凭这些标题,也就足够了。连@人民日报也一早转发,并加上一个“道歉信谁写的”的问号。虽然没能将报道全文上网,但新京报总可以在微博上直抒胸臆:“被踩商户‘被道歉’,城管局火上浇油…剧情一波三折,谁在幕后导演?文过饰非的‘危机公关’,都是火上浇油。”
  现在看来,从客观效果来看,延安城管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了,连本地的西部网、华商网今天亦以转载京华时报等同行报道的方式参加揭发。而且,尽管有“神十”飞天和原中情局职员曝光美国监听项目这样的重磅新闻,还是有大批时评家端午夜加班,就是为了向这场失败的“危机公关”表示唾弃。
  晶报《被踩商户“道歉”有违常理》:“这封信的本意无非是希望平息舆论,但事实上,不管它是确实出自受害者本人的意愿还是属于政府‘代笔’,都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倘若这封信真的是在政府公关之下炮制出来的,则不得不说是一次极为失败的公关,当地政府等于将自己‘恶搞’了一把。在事件发生后,公众所期待的是行凶者和城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可以依法受到惩处,并认识到错误,在以后的执法活动中完善管理,杜绝此类行为。此时却由受害者发布一封公开信‘道歉’,不管它是自愿还是‘被道歉’,都有太浓的策划色彩,有‘用力过猛’之嫌”。
  重庆晨报《城管伤人案,别让公开信成了公关信》:“ 大众舆论已经将这件事推到了法治的正确轨道,一切按照司法程序解决,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消除这件事对城市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无论刘国峰别有隐情,还是延安政府部门别有考量,相互妥协只会伤害法治公平……最终‘灭火’成本远大于正常情况下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成本。不依法办事,最终伤害的是社会公平,政府公信。 ”
  钱江晚报《道歉的为什么是受害者》:“相关部门如果真的认为这一事件给延安抹了黑,怎么不见他们出来道歉呢?让受害者发这么一封公开信,是会毁三观毁人品的啊!真的要维护好延安的形象,好好约束一下正式工和临时工们,别暴力执法,别动辄上演全武行,这才是正途,如果真是有关部门鼓捣出这么一封信来,自以为得计,其实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齐鲁晚报《“受害人公开信”让延安再蒙羞》:“从抛出‘临时工’这个挡箭牌,再到程式化地公开致歉,规避责任已经成了延安城管的惯用手段。受害人发公开信,形式挺新颖,但也是‘新壶装老酒’。只要息事宁人的维稳心态不改变,维护延安形象就只能是空谈。”
  此外,还有潇湘晨报《谁更应该珍惜城市形象》、广州日报《公开信?“公关信”?》……其中,尤以重庆时报社评《“受害者致歉信”里的无知和无耻》,因获新浪推荐,而流传广泛:“真心希望道歉信不是权力捉刀代笔,否则权力的蛮横和无耻,恐怕要再次突破权力伦理和公平正义能够承受的底线。平常的收买笼络、缄默噤声,已经足够恶劣。如今,若竟然迫使受害人为施暴的权力背书,更是让人心惊胆寒。如果此举得逞,会否成为往后处理权力越位伤人的‘延安模式’呢?会不会有更多的受害者‘被道歉’来息事宁人呢?这并非恶意揣度,不受约束的权力,作起恶来往往要超乎想象。这,也是为何要‘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原因。”
  在评论员时言平看来,如果那封信确是“商户本意”,那么,“只能说明他的愚蠢和无知,权利意识低下得让人可怜”——相比之下,南方都市报的同行多了一份凄凉。
  尽管今晨也汇同母报@南方日报,借网友之言怒斥“有这么无耻的危机公关吗”、宣布“此事将被纳入失败公关经典案例丛书”,但在昨天那篇《踩到脑袋上的脚,低在屋檐下的头》里,多的是将心比心的辛酸:“一点都不奇怪被打当事人作如此表态,事实上这也是不少公共事件后续延展逻辑的乖戾特质之一。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网友的围观终有一天会退场,而城管与摊贩还将朝夕相处,即便涉事几人被解聘,可能还会有官员被行政问责,但谁又能确凿无疑地做出担保,让被打当事人毫无芥蒂地免于恐惧?那场仍无停歇迹象的城市肉搏战,无法苛求某个当事人抛却生活、生意乃至生命去牺牲…踩到脑袋上的脚,注定无法擦掉所有印记(身上或心里),尽管可以让被踩的人出面表态,说‘踩得有一定道理’。低在屋檐下的头,如何免于恐惧,享有心灵的自由与尊严,或算主旨宏大之命题,但其一定包括权力被驯服、关进制度牢笼这一端。”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请各位振臂高呼的名人大V,理解这个底层小商户的懦弱吧。这不,河南商报时事评论部主编王攀今早也已微博自省,一声叹息:“你们鼓动刘国峰去抗争,刘国峰也因此头脑发热,明确向媒体交实底:那信不是我写的。刘国峰英雄了,真相找到了,微博沸腾了,延安尴尬了…可接下来怎么办?刘国峰还要在延安老区生活,你们保护他吗?他可以去美国领事馆、白宫信访办吗?你们保护不了刘国峰,还一心想让他当炮灰,其中也包括本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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