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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6 月, 2013

纵火嫌犯陈水总

Filed under: 未分类 — 标签: — admin @ 1:16 下午

  昨天傍晚18时许,厦门网引用当地官方消息,宣布经过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和物证鉴定、DNA比对,确认已导致至少47人丧生的BRT公交车火灾系纵火,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被当场烧死:“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厦门本地人,1954年生。经警方深入、细致地侦查和技术比对,并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泄愤”——这个判断,其实在昨天上午陈水总的腾讯微博被发掘出来后就已经成为共识,舆论热议方向迅速由问责安全转向人性思考。根据自白书中“草民陈水总”描述的悲苦人生,民间福尔摩斯们相信,正是新近挫折促使了他拎起汽油报复社会:“苦熬至今60岁盼能办理退休,苟延残喘,万没想到户口当年迁移过程,派出所把年龄填写错误,社保不予办理,找公安改错又到处踢皮球”。
  这个微博求助乏人回应,而后走上同归于尽道路的故事,让很多人想起了两年前的钱明奇。当时,这个自称因“合法新建的楼房,被非法拆除,给我造成巨额损失”而选择当地政府部门作为爆炸对象的江西临川无业居民,同样是“十年维权无人问,一朝连爆天下知”。
  不过,比起钱明奇,陈水总获得的同情要少得多。两年前,确实有相当多的网络评论者,将钱明奇赞作“烈士”“死士”,认为他勇抱炸药包怒炸政权机关的行为是“无路可走”之后的无奈选择,是效仿杨佳杀警复仇,“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虽然,钱明奇最终炸死的只是两名亦可视作底层民众的大楼保安。但两年之后,因为陈水总选择的地点是公交车,对象是“无冤无仇”的无辜平民,民间意见领袖给予了一边倒的谴责。
  转发着那些丧生者亲友的哀伤,@哑巴昨天午时即已定义陈水总是“恐怖分子”:“制造流血事件。不计手段、不计后果;对无辜平民下手…你妈也是平民,你爹也是,你儿子也是,你七姑八姨都是!把你全家关到公交车上,浇上汽油烧,烧完了炸,好不好?以后拐孩子的、踩脑袋的、奸幼童的,都不判坐牢,都判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好不好?”
  @拖尼熊也是决计不肯给陈水总丝毫同情。当有人从“基于维稳,官不作为,投诉无门,又没能力报复官员,只有报复社会”的角度为这个上访者辩护时,他不仅质问“他档案里原始记载是这个,哪个警察没确凿证据敢替他改日期”,更破口大骂“这人就为年龄写错晚一年退休就炸死几十人,混蛋人渣”:“我特别不理解那种沉默的人都是看客都不无辜的理论。合着我就该天天到正义路或者南站附近,挨个找那穿得不好的大爷:‘您老年龄有错吗?要改吗?要代写状子么?要馍不要?’我他妈还过不过正经日子了。你我他都整天不工作不纳税不交社保,全社会养老金和低保金哪来?”;“‘情、理’上说不过去的事儿多了,你去过访民聚集地吗?好多人十几年二十年,就为招工的时候自己被副厂长家儿子顶了。跟你说的时候,都说仇比天高,比海深。很多老访民都是偏执型人格。”
  的确,在一些与上访者打过交道的媒体人看来,陈水总就是一个极端偏执狂的典型代表。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洋硕即言:“常接触老上访户的记者会明白,有些人不是被社会而是被自己逼上绝路的。对这种人最好的做法不是帮他们解决问题(实际也解决不了),而是帮他们找个心理医生…不是所有罪恶都是可以被理解和宽恕的。有时候罪恶就是罪恶,无论它有多么冠冕堂皇多么悲情的理由。”
  4年前,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引述,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宣称,“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这一言论当时曾引发波澜,大量网民签名要求孙东东道歉。
  不过,如今看着厦门这个“活例子”,@二逼瓦西里已经愿意承认自己基本同意“老上访户基本都是精神病”。尽管也为陈水总这一代老三届的“一辈子步步悲催,没享受过时代的红利”而感叹,并将他们的“价值观扭曲,性格多乖僻”归因于“半个世纪前的昏乱政策”、“毛时代种下的孽”,但@二逼瓦西里不惮于嘲笑“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的说法都是陈词滥调:“我反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你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动机是多么高尚,当你把伤害无辜的普通人作为手段时,你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耻的懦夫和人人可诛的罪犯。我没有兴趣听你的任何故事,不会在乎你的诉求,不可能跟你谈判并妥协,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为陈水总打上“反社会人格”的标签,@波斯小昭亦言:“陈水总的自白说83年回城‘没有安排住房’、‘没有安排工作’,意思是别人应该给他住房、给他工作?谁欠他不成!心态如此,你就明白了为何在这个很容易养活自己的世界上,他却终生贫困潦倒。不恨自己太无能,但觉世人皆对不起自己,终于走上恐怖分子的毁灭道路,还拉上一大堆垫背的无辜。”
  从这些微博发言中的语气就能知道,的确也是有不肯对陈水总多加责备者。@北京厨子是代表人物。
  在得知“厦门市民曾在去年质疑BRT公交存安全隐患”之初,@北京厨子就已经怒斥“能不能把渎职的厦门市长拖出去枪毙?”。当陈水总的微博自诉浮出水面后,他不仅批评厦门社保相关部门要求“无休止地补充文件”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更将痛骂“人渣”的@拖尼熊和@哑巴批作“冷漠围观的路人”、“急于把作案者绑到道德的耻辱柱上”:“这个绝对底层人士在被各个政府机关踢了几个月皮球,惨遭戏弄之后,疯狂地报复了社会。我要说,这就是我们为漠视复出的代价。这就是我们不把另外一部分人当作人付出的代价…我们总是喜欢在毫无道德风险、毫无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去谴责一个杀人狂徒,甚至于恨不得亲自上去补上一刀,表现得比遇难者家属还要家属的样子,却拒绝去反思为什么社会会制造出这样的歹徒,如何能够避免悲剧的重现。一方面这彰显了我们道德的高尚,另外一方面,其实和鲁迅笔下吃人血馒头的人毫无二异。”
  发现自己算是少数派后,@北京厨子甚至为自己“屡次对准民粹开火”而自豪:“高调谴责纵火嫌疑犯十恶不赦要下十八层地域的,大部分一直生活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案犯没有同谋,独自作案,带上了47个无辜的市民垫背。你的谴责意义何在?是希望他改邪归正,还是希望有类似失去理智的疯狂行为者能引以为戒?又或者,这只不过是一种愤怒营销,把自己在别处撒不出去的一口恶气,全撒在这个永世不得复生的死老头子身上…很多媒体人胡乱上纲上线,把报复社会说成恐怖分子…我请各位无知的专家、总编、记者,主持人,放弃你们的白痴,用大脑思考:我们该如何避免批量生产疯子…来自底层的报复从来都是最直接,最惨痛的。缺乏良好的教育,长期被排除在社会之外,让他们的思维变得直线…我们只有用爱,去还原他那颗冷冻的人类之心。”
  其实,即便是@北京厨子,面对陈水白,也总说不出口“英雄”二字。在这幕悲剧面前,“我们都在同一辆公交车上”的反思的确很流行。“从某种意义上说,那辆被炸毁的公交车,很像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大家都在同一辆车里,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事发地人士@厦门户外胡哥昨天晚间的这段感叹,即在12小时内转发超过5万次。
  不肯像@拖尼熊或@二逼瓦西里那样决绝,多数就此发言的微博意见领袖是既谴责陈水总,亦呼吁全民反思,尤其是政府,要从中吸取教训。
  @彭远文即对微博上日益严重的极化思维表示厌弃:“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人去伤害无辜,罪犯背后有社会因素必须正视,这两者可以并行不悖。为什么要愚蠢到要么把罪犯塑造成英雄,要么就说他是一神经病呢?”
  秉承经济学家的理性,@薛兆丰双管齐下,提供了两点看法:“说是社会的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若社会对此负有责任,那每天多少人有借口作奸犯科?我反对借题发挥;说纵火犯平时就是恶棍,我也不认同,他看来也一直奉公守法、苦苦求存,只是最后乱了神智。人常常需要关爱和帮助,但并非人人都那么幸运。这就是个悲剧。”
  作为替底层民众鸣冤的标志性人物,@于建嵘此刻也要表明态度:“其一,强烈谴责任何针对无辜民众的暴力行为;其二,政府应深刻检讨目前民众利益诉求机制,切实进行司法改革,让独立而有权威的司法成为社会的底线。其三,要追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人,要给事件伤亡人员关怀;其四,社会应建立上访等特殊人群关爱机制。”
  “社会如此不堪,每人都能体会”——@光头王凯愿意体谅陈水总是个可怜人,但他仍要强调“社会不是凶手,凶手永远是那个点火的人”:“外力再大的压迫也不是个人以他人之血泄私愤的借口。向那些生活得极不如意却顽强的活着的人致敬,向痛苦却释放善意的人鞠躬。”
  看过了陈水总的自述后,@彭晓芸更是点明“同样处境的人很多,比他惨的更不会少”。这位来自凤凰网的评论员与@张鹤慈一同批评那些“为剥夺47条生命的人辩解”的公知:“选择恐怖主义行动的决定性因素不是这个外部困扰,而是更为隐蔽的内因。即便在道德伦理方面,如果同意处境糟糕、求告无门就滥杀无辜有理,那么,这个道德推断就面临找不到临界点的困难,是领不到低保为界还是被城管驱逐了更有理由?哪是边界?”
  不过,总体来看,“一心一意的兴奋陈水总”的公知就算有,也是凤毛麟角。更不用说经过审核的媒体正式评论。凤凰网今晨所荐即是来自京华时报的严正立场:“对这种拿无辜群众下手的行为,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这样的人,也得不到社会的宽恕和谅解。从他们决定报复社会的那一刻起,就从原本属于群众中的一员,站在了公众的对立面。他们用如此毒辣的手段,撕毁了公众对他们原本的底层情怀与默默关注,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有鄙视与痛恨。”
  当然,这篇《厦门公交案的谴责与追问》也要提醒人们重新审视公共安全这个沉重的话题,“从根本上入手,去消除那些社会报复者的产生土壤”:“这些公交纵火者的恶行,倒是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必须去关注这样一些群体,不妨称之为‘底层特殊群体’。我们不能说他们都有报复社会心理,反而我们深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善良之辈…他们可能就是卖点小玩意的小贩,可能就是拾荒者,可能还是乞讨者,还可能卧病在床,也可能丧失劳动能力,但他们同样是我们的同胞,我们不能抛弃他们。对他们,我们应当有刚性的制度救助,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公众也应当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爱,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哪怕是一句暖心话,也可能让他们感受好些。唯其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少些冷漠,多点温馨。”
  可以支撑这篇评论的是京华时报记者对陈水总家庭的探访。在《厦门大火嫌犯系悲观厌世放火》的封面标题带领下,这家北京媒体提供了一整版的《老城小巷里的陈水总》:“从昨晨开始,多名警察就进出厦门市思明区局口街24号,两条警犬也被抽调来参与勘察。这里正是厦门公交大火案嫌犯陈水总的家。邻居谈起陈水总,有人说他忠厚老实,有人说他脾气暴躁。”
  摘录了微博遗书中的“生计艰难、心存不满”后,文中亦由一位老街坊 对陈水总的做法表示不解:“没工作、没店铺,生活肯定不好过。但在厦门,只要有点一技之长、肯吃苦,日子总不会过得太差…他们夫妇为何不出去找份零工?”
  性格“古怪”、“爱找碴”,与邻居不睦——更加详尽的描述来自新京报的人物报道《“纵火者”陈水总》:“‘他不爱和人接触,但一开口,10次有9次是跟人吵架。’快餐店的曹姐(化名)说。8年前搬来的曹姐和许正(化名),租下陈水总舅舅的房子,开了间快餐店,成了陈水总的邻居,从此两家争吵频繁…陈水总抱怨最多的是快餐店太吵,占道经营。曾经有一次,他一天之内拨打了9次110投诉。最激烈的一次争吵爆发在两年前,陈水总要求舅舅将快餐店和自己家之间的通道堵死,舅舅应允,在两家之间装上了一扇铁门。某一个夜晚,许正突然听到铁门外传来‘咣咣’声,跑过去一瞧,才发现是陈水总正拿着铁锤在砸锁:‘我就是要走这条道儿。’这让许正困惑不解:‘你自己要封起来的,怎么反悔了?’…陈士龙也向媒体证实,弟弟的脾气并不好。每当看着站在阴影里的陈水总要开始发作时,局口街的街坊们一致地躲得远远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街坊们说。”
  根据新京报引述的说法,对于陈水总在微博中集中抱怨的“当年回厦门时,派出所将自己的年龄少写了一岁,影响到60岁‘办理退休’”之事,当地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承认“陈水总确实曾经来办理社保,且事发前仍旧没有办理成功”。但是,“也有街坊称,陈水总并非都如他所说,总遭遇政府机关的推诿。几年前,他跟当地的居委会和街道办反映家里的房子是危房,经过几番交涉后,他的房子由当地政府出资改造。”
  并且,中国青年报上还有对陈水总更加不利的说法,并获门户展示在首页:“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官员告诉记者,陈水总家确实比较贫困,但他在微博上反映的问题是‘一面之词’,并不符合事实。他文革期间上山下乡回到原籍厦门郊区马巷,13年后迁回厦门岛内。关于户口问题,他‘提出申请的证据不具说服力’,所以户籍部门没有给他更改年龄。”
  不过,在写明“不少邻居认为陈水总做法过激,伤害了和他一样的‘底层百姓’”的同时,华商报亦允许陈水总的妹妹为哥哥“确实是1953年生,现在已经年满60岁”提供证词:“陈女士说,家中现在还存有陈水总的相关出生证明,但‘现在不适合给记者看,因为不信任任何人’。记者提出到陈水总屋中拍照,也遭到其姊妹拒绝。‘他一辈子过得很苦,但有自己做人的原则,也从来不问政府要低保。’陈女士说,‘但也不能欺负老实人,他到60岁了够退休年龄,就想办个社保而已,没必要为难他。’”
  《还原厦门BRT纵火嫌犯》,看标题就知道,这应该是南方都市报的看家本领。昨天下午14时许,这家媒体最早宣布确认“犯罪嫌疑人为家住厦门市思明区局口街24号的陈水总”,今晨,又与各地同行一起跟进描述邻居眼中的这个“怪人”。
  这或许能在客观上缓解@yawnki的担忧。昨天,赶在媒体正式报道到来之前,这个微博账号即已发动号召:“我希望同行这一次不要讲纵火犯的任何悲惨故事。因为这正是他希望的。也不要讲纵火犯的任何诉求。因为这也是他希望的… 无需通过一个变态杀人狂、一个恐怖分子来增加对这个操蛋政府和操蛋年代的指控。一点都不需要。”
  当来自南方都市报的@哥是曹小虫在子夜时分为即将上街的自家报道辩护,强调“新闻的价值从来不在于惩恶或是扬善,而在于穷尽事实以供判断与讨论”时,@yawnki仍觉得“媒体应该慎重给结论”:“一系列杀童案、爆炸案下来,媒体已经无数次证明过‘他们的希望、诉求与他的手段之间的联系和逻辑是多么荒谬“,有效果吗…不要泛道德化,不要民粹。因为这可能会给下一个陈水总提供伦理支持”。
  从今天的中国媒体集体表现来看,这一点基本实现了。在获得新浪推荐的评论中,新京报《任何理由都不是戕害无辜的理由》、钱江晚报《滥同情,也是一种恶》算是异口同声。搜狐自刊《我们该如何应对“极端负面”情绪》,亦是高呼“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严厉谴责的行为”,并劝告下一个陈水总:“人生总有诸多不如意事,社会总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事,我们不可能处在一个没有矛盾问题、处处开满鲜花的世界。凡事总得悠着点,前想想后想想,不能把自己逼到极端、逼到绝路,而要多一点平和心态,多一点达观心理,多一点‘正向’价值观念”。
  环球时报更不会放过这个批评“少数人在互联网上把第一时间的批评矛头指向当局,反而对作案者给予同情”的机会,用社评强调《对反社会犯罪,谴责必须是第一位》:“从社会和官方找原因的这条线决不应削弱公众舆论对犯罪分子本身的齐声谴责。如果社会的态度是模棱两可的,甚至把大部分怨气在第一时间投向犯罪分子个人遭遇的生成原因上,就会造成严重误导,鼓励一些有从事反社会杀戮心理动向的潜在犯罪者。他们会以为反社会的杀人会受到支持,是‘正义的’。他们会被这样的想法灌醉。一些社交网站上云集了各种不满情绪,会借着厦门公交车案这类极端事件宣泄,这是中国互联网当前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类情绪宣泄需要有法规对其进行节制,至少公开支持犯罪者的言论不应当被允许。这无关言论自由,这是文明社会必须有的底线。”
  其实,都不需要左派意见领袖出手,身为医生的@烧伤超人阿宝已经宣判“中国公知,就是一群教唆杀人犯!”:“每个社会都有loser,政府不可能对loser承担无限责任。对社会的所谓反思,不可以超越大是大非的底线,不可以混淆罪与非罪的区别。”
  只不过,南方都市报愿意对号入座,总还要多说一点《建构社会信任方能避免泄愤事件爆发》的道理,在其子报云南信息报上,标题更被改为更加直白的“厦门爆炸案,勿轻易归咎于个人”:“从媒体采访陈水总亲人的说法来看,陈的确是一个悲观厌世的失败者,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陈数次摆摊被取缔,数次办理退休被拒绝,乃至数次上访未果的情况。这些信息随着陈水总的身亡,而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消息源,但厦门市、思明区两级政府在事后理应查清其中的具体详情。正是从这里出发,我们认为反思厦门BRT爆炸案的原因,不能仅仅归咎于陈的个人原因,也要重视他背后的社会因素。无论怎么强调陈水总怎么‘悲观厌世’,当地政府都不能忽略陈所遭遇的诸种困境,而要去审查造就这种困境的原因到底是个人的懒散愚笨,还是涉及政府的不作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全能政府应对弱者负有无限的照顾责任,这一点恰恰与全能政府所拥有的无限权力相对应。”
  在陈水总被宣布是作案者之后,互联网上的确也有“替罪羊”之疑,其中一个证据就是对“60岁的贫困老人会上微博发上访日志”、“好几条发布时间只隔了一两分钟”的本能困惑。南方都市报这篇社论虽然未能公开纳入这一质疑,但另有警告:“本案中,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这样的判断显然更加倾向于其个人境遇。换言之,按照警方的判断,陈水总主要是由于个人生活的失败及其个人情绪的失控,而导致向社会施暴的行为。从侦查案件的警方出发,这样的判断是基于微观诊断而生成的结论,但如果将其作为最终的结论,则可能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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