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5月底接连爆出多桩校园性侵案,今年的六一,中国媒体的主基调就是保护儿童不受侵犯,人民日报呼吁《用“最高级”呵护我们的未来》,新京报则代表成年人世界“向孩子说声‘对不起’”。
微博论坛上,最流行的仍是“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的标语,更因日本AV女星泷泽萝拉跨国联署而轰动一时。但作为这场行为艺术风潮的创始者,叶海燕上周四当天因刀伤上门争执者而被拘,令舆情发生转折变形。
几乎是在叶海燕发出网络求援信号的第一秒钟起,队列就已形成。尤其是那些曾经为她此前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性服务叫好的公知,在事件信息尚只有碎片化、单方面陈述时,就已经齐齐站在叶海燕身后,为她义愤填膺。
当然,确实也有理论支撑,即那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比如向以怒斥中国社会不公之形象赢取关注的@中文台张婉,在@叶海燕宝贝留言“现在有四五个女人来我家打我……一共有11个人左右”之时,就已经献计献策:“家里有刀你可以刺它们”。
当天傍晚起,声援者开始传播叶海燕被警方“以围攻的人中有一女的手臂有伤为由”而留置的消息,并获@徐昕等大力扩散。声浪渐起,次日午后,代表叶海燕居住地警方的@玉林公安终于发布《叶海燕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拘留》。通报声称,是有博白县三名妇女因不满于叶海燕曾于2012年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因此上门要求赔偿损失,争执中,叶海燕持菜刀将那三人砍伤,故被行政拘留。
在这份警方通报的转发跟帖中,最多的是表示鄙视的大拇指向下符号,@胡紫微更是严厉质问:“十多人非法闯入叶女士住宅,她在自己家遭到围殴,难道不许正当防卫?!玉林公安凭什么抓人。”
“正当防卫”,这正是后援团此时为砍伤他人提供的辩解理由,虽然是在千里之外的电脑屏幕前,但他们根据自己所持常识,判断叶海燕是被逼无奈。这其中,律师的表态起到了关键作用,比如@袁裕来律师,当即发帖质疑公安处罚叶海燕的理由:“从昨天@叶海燕宝贝的微博来看,是11个男女上门寻衅,叶海燕一直在呼吁报警,其行为似乎是正当防卫”。@周泽律师亦判定:“面对多人攻击,持刀仅致对方轻微伤,防卫不过当,系正当防卫”。
曾经的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更是拍案而起。早在叶海燕被拘当天,她就已经呼吁同行前往援助,在@玉林公安发布通报之后,更是贴出自己与叶海燕此前合影,发誓“坚决要行政诉讼,我一定亲自为她作代理人”:“不为别的原因,就因为她是敢做敢当的女子汉!”
可能确实是因为同为女性的缘故吧,赞赏叶海燕的发言者中,多有将其视作女权主义代表人物。2005年,这位以“流氓燕”为网名的女子发布全裸写真,而后成立“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公开呼吁娼妓合法化。2012年起,她更因在“十元店”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性服务并微博直播而引发巨大争议,但也获得了一些社会底层性饥渴现象关注者的钦佩与尊重。
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就是因为她上周一站在海南万宁第二小学门口举起“校长开房找我”的标牌,被追随者视作对政府保护儿童不力、师德沦丧的绝佳讽刺。所以,被拘消息传来后,本着对公权力作为一概实行恶意动机揣测的前提,网民们纷纷认定是万宁官方设局陷害叶海燕,或者是广西博白警方响应海南同僚要求,以此打击报复。
第一时间,@丁来峰就不仅怒斥“警察是彻底不要脸了”、“聚众私闯民宅伤人不拘留,叶正当防卫就拘留”,更指认上门辱骂者系官方派遣,“3个女人为什么这个节骨眼上门滋事?妇联的吧!”;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艾晓明则是以祖母级的年龄,裸露上半身,在哺育过孩子的乳房上写下“开房找我,放过叶海燕”,同示抗议;发动讨论时,凯迪网络作为引导的王石川评论《博白警方,请放开叶海燕!》,就是以艾教授的声援作为证据,强调“网友的普遍心态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叶海燕举牌抗议时,不见教育部发声,不见全国妇联表态,也不见当地警方声援,而在这个节骨眼上,警方冒出来了。也许有人会说,叶海燕砍人了,警方能不出动?但蹊跷的是,这事的导火索是,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找茬者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陈年旧案为何偏偏选在叶海燕举牌之后,是否受人指使?”
深夜时分,代表南方都市报的@南都评论亦已敲响警钟:“女权工作者叶海燕‘伤人被拘’,与其发起的行为表达关联否?叶租住房屋的业主遭遇地方压力,备受诟病的维稳逻辑此时是否已然又被激活?治安案件的纠纷双方,是私闯民宅在先,还是无缘由的持刀伤人莫名发生?再小的治安处罚也必须有透明的调查、严苛的程序,并确保司法救济渠道的畅通。”
由于叶海燕此前曾在微博上抱怨过工作室被砸、房东被人要求不再续租,支撑了对维稳逻辑的推测在微博论坛上浮现。分析称,很可能是叶海燕居住地官员为了赶走这个麻烦人物,找来城中村老刁妇上门重提往日纠纷,不料叶一怒之下动刀伤人,将事情闹大致难以收拾的地步。
对广西玉林警方来说,更麻烦的是,@人民日报看上去也不太满意,在@南都评论发言约半小时后,亦有相近表态:“叶海燕‘伤人被拘’,与其网上发起的行为是否关联?涉事双方,是情绪过激下的持刀行凶,还是私闯民宅引发的自我防护?公众期待公正的调查、详细的说明”。
不过,毕竟还是最高党报的微博,比起各路市场化媒体此时已经纷纷使用“‘校长开房找我’举牌者被拘”这样的标题来定义事件,@人民日报还是尽量以叶海燕实名指代。
而人民网更是以一篇《叶海燕被警方拘留与“校长开房找我”照片无关》,而被门户编辑置于首页以示“党媒”倾向。这条傍晚时分发自广西南宁的消息,在引述了类似“叶海燕女士呼吁了一下就要被驱逐,还被抓”的网民质疑后,强调拘留“其实与她发布‘校长开房找我’照无关”:“5月31日,博白县公安部门在玉林新闻网发布的通报,及玉林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公告,都说明了叶海燕被拘留是因涉嫌故意伤害。”
尽管在周六封面上,新京报还是以“‘开房找我’举牌者疑伤人被拘”作为标题,不过确也引用“并非正当防卫”的进一步回应:“警方称,警察赶到现场时,当事3人已经受伤,其他人并不是和3名妇女结伴而来。另外,叶海燕所在的出租屋是工作室,属于公开场所,门是打开的,三名当事人并没携带器械进入。至于这三位妇女是否存在言语攻击,玉林警方称,不排除这种可能。警方称,经调查取证,叶海燕将这些妇女亲人的照片传到网上属实,这些妇女并未从事性工作,旅店是合法营业,有正规营业执照。”
但这段回应说服不了质疑者。新京报昨天自升一级,发表《叶海燕案应脱离口水回归法律本身》,并获各门户在首页推荐,腾讯网易更从中摘出“‘开房找我’举牌者疑遭报复被拘”的字眼作为标题。
作者徐明轩本就从事法律工作,故而质询警方时也是步步为营:“首先……警方通报里称:叶海燕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如已查清案情,就不能称‘涉嫌’;如已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那就应有明确的拘留期限。且案发多日,当地公安依然没主动披露:叶海燕到底还要被‘行政拘留’多久?这种不透明的做法使本案平添疑云……其次,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叶海燕持刀伤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蓄意伤人?警方称:警察到现场时3人已经受伤,其他人并不是和3名妇女结伴而来;叶海燕的出租屋是工作室,属于公开场所,3名当事人并没携带器械进入。这最多排除了受伤者蓄意持械、非法侵入民宅的可能性,并没有排除叶海燕是受到多人的攻击之后,持刀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可能性,更不能就此认定叶是蓄意伤人。这些关键情节决定着叶的‘罪与罚’,为了平息非议,案情公布还需多一些细节,把事发当场的经过梳理清楚才是。”
请来@人民日报前夜微博作为战友,新京报允许作者再说一次“本案发生在声讨性侵犯幼女的沸点时期,时间上的巧合难免引起猜测”:“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叶海燕被拘就是被报复;更不能认为叶海燕呼吁保护未成年人,她就有‘免罪金牌’,就算违法伤人也不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公众‘不武断’、信仰法律的前提是,当地警方充分披露案情,拿出使人信服的证据回应质疑。舆论对待此案,要实事求是,不能捕风捉影;警方处置此案,更要实事求是,严格依照法律行事。”
的确,虽然因为叶海燕所住房屋兼工作室之用,使得“私闯民宅,杀了白杀”的声音略有低沉,但美国之音记者当时所作现场录音被迅速整理出来,使得后援团相信,叶海燕之所以持刀伤人,完全是出于保护自己和孩子人身安全,报警过程之周折更是当地官方有意设计。
而在叶海燕代理律师王宇的辩护策略中,更是连“公开场所”一说也要否定。根据京华时报昨日《叶海燕律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中的引述,王宇强调当时是“叶海燕的女儿放学回家忘记锁门”,以致“11人未经房主叶海燕的允许,擅自非法闯入叶海燕的私人住宅”:“王宇转述叶海燕的话称,这些闯入者对母女两人进行言语侮辱和推搡,‘把叶海燕逼到厨房里,同时也有人进入她女儿的房间。此时母女俩的生命安全及家中财产安全正在受到威胁,叶海燕随手拿起一把很久没用过的刀挥舞进行自卫,想要将这些入侵者赶走。这个过程中刀可能接触到了对方的身体,但是叶海燕说对方的衣服都没破,怎么会被砍伤呢?’王宇称,叶海燕当时录制的几段视频能证明这些闯入者涉嫌非法入侵、寻衅滋事”。
律师为客户效力,倒也天经地义。只不过,在环球时报看来,这恐怕仍旧是口水战的延续。这家人民日报子报前天发表评论员单仁平署名文章,呼吁《叶案应是法律事,政治质疑请远离》:“目前网络上反对拘留叶海燕的声音,大多是从价值观出发和政治站队,带有较强烈的情绪。这些声音对事件的引用主要是猜测性的,支离破碎。一些人指控警方出于政治原因‘找茬’拘留叶海燕,这种没有事实依据就断然下结论的做法不应在今天的中国得到鼓励。什么人触犯法律都应被治罪或处罚,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原则。我们不能口头上喊法治,但当自己阵营里的人因涉嫌犯罪遭拘捕,就把事情往‘政治事件’上说。需要特别强调一点,不能因为有人热衷‘维权’或者喊了‘民主’,他们就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即使触犯了法律,也需无条件赦免。”
在批评那些为叶海燕鸣冤者“妄加猜测,高呼口号,试图用唾沫影响案件的处理方向”之后,环球时报亦要向俨然沸反盈天的网络声音泼上一盆冷水:“毕竟微博不是舆论的全部,而且在微博上,反对拘留叶的声音也不是全部。”
的确,在叶海燕后援团看来,警方以“故意伤害”拘留叶海燕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在打击报复她在网络上对官方的羞辱;但在另一个方向上,讨厌右派公知的人们,同样认为将警方处置联想至“校长开房”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对方阵营一以贯之的“只问立场,不论是非”。
左派意见领袖司马南即在微博上将这桩治安事件提升至“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的高度,认定此乃公知近期受挫后“大胆启用与某公裸过的女人,袭流氓手段发儿童节攻势,宣扬恨国主义”。
所谓“某公”,应是指艾未未,这位当今中国最敏感的人物曾与叶海燕合拍裸照《一虎八奶图》。于是,@司马南感叹,“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但涂抹上了公知的色彩,就变成了海内外的某些舆论赞誉的行为艺术。”
是《叶海燕其人其事》、《圣女与邪教、海燕与公知》等揭发“流氓燕”成名史的博客给了司马南以论据。吴法天即是第一篇的作者,同以法律为专业,他悲叹迟夙生、袁裕来“揣着明白装糊涂”,在周六晚间即写出七千字长文,不仅怀疑“美国之音记者应该没有把完整音频放上”,更质问同行“仅凭叶的一面之词就能否定人证、物证、鉴定结论吗?”:“陈有西发微博称,律师会见时‘叶海燕确认了两个事实……”凭什么叶海燕说的就是‘事实’?被害人和法医鉴定的就不是事实?律师不会不懂被告人的陈述是证明力最低的,也不会不知仅凭陈述无法推翻其他证据,却故意释放出这样的消息。难道只要违法者开口说自己没有违法,就是‘事实’?!当然,叶海燕可以把这件事情当作迫害事件,反正公知圈会有大把的人声援她。”
似乎,@吴法天还“钓”上了一些“鱼”。前天下午,他在微博上贴出一幅伤口缝针照片,反问“手无寸铁的老人,后背被砍四刀,伤口长达十几厘米,这算哪门子的正当防卫?”显然,早就认定吴法天是个帮政府“洗地”的“五毛”的人们,疏忽了去查看相关链接,而更多地是凭“感觉”判断照片中的皮肤不会是老年人所有,于是大声嘲笑对方“造假”——直至昨日央视新闻中亦出现这幅图片,显示源自博白警方案件卷宗,确为被砍伤老人之背部。
说起来,这也只是“公知”“五毛”间旷日持久缠斗中的一集而已。但是,与过往多数口水战略有不同的是,由于对叶海燕行为艺术的看法不同,在自由派知识分子一边,也出现了分歧。
比如中国周刊总编@朱学东、壹读杂志主编@林楚方,通常是与右派公知多有交好,但这一回,他们都明确表达了对“流氓燕”言行的不喜。
早在叶海燕举牌照片甫现网络的28日,朱总编就不惮于以脏话逆流批判:“今天,我鄙视一切举着‘校长,开房找我,不要伤害孩子’招牌的行为及照片,以及力挺的舆论。无论其是否PS。这种煞笔行为艺术,把残酷的严肃的问题消解成娱乐行为,其实也是这个社会黑暗的共谋,还故意伤及无辜,混淆是非黑白,绝对是煞笔中的煞笔,无出其右。”
在叶海燕被拘之后,他又转发@林楚方之论:“用行为艺术表达反对,教育局门口举牌网上发照片,都没问题。但在小学门口举牌,一举三小时,太超出艺术界限。总之,大人的事,大人间解决,别把孩子卷进来。无法想象那些孩子看到‘开房’牌子的感受。也许现在最正确的事是救叶老师,但回头看,叶老师风格太粗线条了,结果是开房的事没人关心了。”
并不出人意料,这两位主编都立即遭遇了刷屏般的喝斥。于是,能言善辩的@林楚方忍不住哀叹中国互联网极化思维之盛行:“为什么领导人一说指导思想,都得从马克思开始说,一个都不能少,你少说一个,别人就觉得你有啥想法。同样,你要说叶海燕的事,也得跟领导学,先说教育有多黑,政府有多烂,校长有多坏,少说一个他们就觉得,你一定认为‘教育很白,政府很好,校长很香’。这逻辑一样啊。不是一国人,不进一家门。”
相较而言,@不加V的风格更加凌厉。同有维护女权之名,同样以身体作为“武器”,甚至同有“女流氓”的外号,这位因性解放思想而成名的女作家早就看不惯叶海燕作派,将对方贬作“自以为是的妓权和女权”:“最看不得悲情传销……一味引导公众海南校长和受迫害方向联想,这是非常不负责的……叶海燕被拘都是那些虚伪公知害的,他们怂恿她,把她当枪子使,封她为女神……公开的证言证词证物,律师们看了不敢转,自己胡说一套,联合公知一起欺骗网民。叶海燕都按了手指模的东西,他们也不信。因为他们就想制造舆论玩自己的罢了。等叶海燕放出来,说不定又玩被刑讯逼供那一套。”
同为女性,@姑娘忒高兴声明自己认同叶海燕“正当防卫”说,但她同样强调“从来没有把她认同为女权主义者”:“我说过我赞成卖淫合法化,但是前提是一定要充分考虑公序良俗和大众的伦理观,叶海燕广受诟病的最大原因就是在于她忽略了公众普遍感受和社会传统道德去表达诉求”。
然而,由于以“施害者并非逍遥法外,已经以涉嫌强奸罪被公诉”等为理由反对叶海燕在小学门口举牌,@姑娘忒高兴已经深刻体会到“稍有不同马上打成五毛”的舆论残酷性。至于没有性别优势的@夏商,围攻之下,已经需要声明自己是“批评政府最厉害的作家之一”:“其实我的立场和叶海燕们完全一致,都是抨击奸淫少女现象。我只不过反对他们抗议的方式,认为公众的狂欢转移了对罪犯和受害者的关注。”
是南方都市报评论员@邝海炎在带头嘲笑。早在上周四,其供职报纸就已发表《“放过小学生”的民意》,为“流氓燕”而喝彩:“有人可能会嘀咕,说她这是炒作。她就算是炒作,站在火辣辣的阳光下‘炒作’,以自虐的方式‘炒作’,不管怎么说,这是一种仗义,以卑微拯救卑微,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以牺牲替代牺牲,这不是仗义还能是什么?有人说司法已经介入,叶海燕这样的做法有点多余,我以为恰恰相反,对于刘姓校长这样的行为,我们不能把‘终审权’完全交给司法,社会——— 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持对权力的警觉和监督,必须瞪大眼睛以守候正义的到来。”
如今,眼见“底层的身体维权,让官府愤怒,也让所谓中产难免感到不适”,邝海炎更要在网络发言中火力全开,怒斥“中产小资卫道士”、“伪布尔乔亚的口味”:“如果说,叶海燕开始喊‘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孩子’,@夏商装冷艳高贵还情有可原。那现在叶被拘已清楚说明,这次行为艺术到底刺痛了谁?试问,有这样把自己消费进派出所的吗?……没有他们的身体抗议,就凭你卖茶叶之余发微博能有今日举国义愤的效果?”
虽然与@邝海炎此前多有争执,但@肉唐僧这一次也有相近感受,转而批评强调“卖淫违法”的故友:“@叶海燕宝贝10块一次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所得是捐出去的,并未从中获利。这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是行为艺术。说到卖淫违法问题,在一个校长奸淫幼女都可以逍遥法外、官方公然宣称‘法律不是挡箭牌’的国家,公权尚且不好意思以卖淫处罚她。某些公知倒浑、吝了。”
凤凰网昨晚更是将“有德有信流氓燕”封为一周人物,最后段落里引用的除了南方都市报那篇喝彩外,就是@袁裕来律师“面对叶海燕,我们应该羞愧”的呐喊:“有人鄙视她中学未毕业、言语粗俗,更有人斥之为低层妓女。对此,我不想为她辩护。正因为她地位卑微,却能大胆地站出来,举牌抗议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希望进一步唤醒政府的良知,才格外难得,更应该得到社会的赞颂。我们应该感谢她,应该感到羞愧。以此讽刺她,可耻!”
网络意见领袖各执一词间,那些因为假日缺少版面而未能发声的纸媒终于等到了周一,可以就此话题表达略显迟到的立场。
华西都市报是以头条评论强调《“叶海燕案”背后的谜团亟待澄清释疑》,与微博论坛上那些叶海燕的支持者基调一致,重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正当防卫”以及“与其网上发起的行为是否关联”三个环节。
与青年时报《抓“流氓燕”是否该有更详细的说明》同获新浪推荐的,还有来自钱江晚报的《敬畏法律,也请敬畏民众的智商》。显然,作者刘雪松是看过了昨夜央视节目中博白警方的进一步回应,包括“被害三人是经过叶海燕允许后才进入房间……基本排除三名被害人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的可能”之说,所以,落笔之时多了几分审慎:“遗憾的是,警方的再次回应,依然未能令人信服。当晚,在这条新闻的跟帖中,网民质疑的态度依然占了上风……叶海燕被拘在围观者中引发的重重疑云,其实是一个警方办案、与围观者也在‘办案’的过程。因为缺乏足够的透明,围观者才陷入疑惑;因为疑惑,围观者才选择用智商来判断这个案例的是是非非。而每个围观者的智商,既参杂着既往‘经验’的客观性,又有今天想当然的主观性。”
经验性联想、习惯性否定,警方怎么办?这位钱江晚报评论员提供思路:“只有不透明的办案,才会有凭智商的判案…执法者应对围观者‘智商判案’的最好办法,不是用智商,而是公开透明的程序。否则,当事人、围观者、法治,都会成为‘智商判案’的受伤者。”
5 6 月, 2013
“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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