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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5 月, 2013

食品安全信息为“何选择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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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新华社在作后盾。这篇同得今晨人民日报、广州日报刊发的电稿,开门见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抽检发现部分单位的食品不合格,其中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食用油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超标、熟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等,但是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有关食品的危害性也只字不提。关系老百姓食品安全的信息本该让全社会知悉并加以利用,但如今却成了有关政府部门‘不能说的秘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何‘躲猫猫’?”
  被南方都市报摘录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违法处共有三点:“首先,信息选择性公布有违法律宗旨。除米及米制品外,目前还有熟肉制品、食用油等6类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等信息未公布……其次,不合格食品危害无说明……第三,故意隐瞒食品安全信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其实,米及米制品的信息公布就已经是斗争结果。正如新华社稿件回溯,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周四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宣布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
  次日跟进报道时,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均注明“市食药监局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之意。而按照广州日报的说法就是:“这批不合格大米源头是哪里?检出镉米的餐饮企业是哪些?检出后如何处理?记者就这些问题询问市食药监局餐饮分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这些信息需要由市食安办发布。而市食安办一名工作人员称,此前开展全省大米及米制品专项检查历时一个月,已有结果,但因为涉及粮食安全问题,比较敏感,按照规定要待省食安办统一发布。”
  大米天天要吃,哪等得及你统一发布。街坊抱怨四起之际,周五下午,即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三女生陈晓岸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函,要求公开镉含量超标的大米品牌、厂家、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根据南方都市报记录,这位姑娘自陈动机时说:“挺荒诞的,既然都已经检测出来了(大米镉超标),却不对外公开是哪些品牌……同学们说我是‘饭桶’,那我深爱的广州,能给我一碗安心的米饭吗?”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晚通过网站公布回应。在先行声明“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之后,就是那张黑名单:“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40mg/kg;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31mg/kg;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米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1mg/kg;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排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2mg/kg。”
  只有餐饮企业,没有品牌厂家,这怎么够?于是,南方都市报昨日宣称,“广州市民再次表达强烈不满,同城媒体穷追不舍”,直至广州市食药监局终于在周六深夜公布了八个批次的不合格品牌。
  这份《迟来的镉大米名单》占据了大半个封面,黑色的污汁滴淌在白色的大米上。除了列出“6批次问题大米全部来自湖南,两个批次问题米粉均来自东莞”之外,南方都市报亦提供科普知识:“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镉有1%~5%被胃肠道吸收,大量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我国成年男子每日大米摄取量约为半公斤到0.75公斤左右,那么连续食用18-27年后,方有可能发病。”
  听上去,“毒大米”的名号是有点夸张了。而且,根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今晨发来的湖南攸县、衡东实地踏访,“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的人都说出了自己的无助和困惑,最终他们将问题归咎于不能说话的土地”:“攸县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粮食商表示,镉超标的问题其实并非今年才有,早在2009年前后,便在当地刮起了一阵风,但风头很快过去,一切恢复如初。时隔了这么多年,粮食商们仍不清楚莫名其妙的镉来自何方,也未从相关政府部门听到任何风声,和他们同样不清楚状况的还有当地的种田人。‘自己明知道种植的稻谷是做了手脚的,我们自己怎么可能还吃。’当地农民这样解释,农田附近几十公里内基本没有工厂,灌溉又大多靠雨水,最终的问题被他们归结到了不能说话的土地身上,‘我们都没有错,要错的只能是土地了’。”
  镉从何来,尚无答案。但,信息公开,必须有一个答案。要知道,就在广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何“躲猫猫”当天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刚刚发了“人头落地”的毒誓。所以,南方都市报一边摘录新华社的微博和电稿追问,一边自刊评论表明立场,先是周六强调《超标大米信息公开,本无需公民劳心费力》,今晨再加《“毒大米”真相须彻查,“选择性公开”要反省》:“选择性的公开信息,对关键信息有所保留,最大的问题便是造成公众的恐慌。市场上的大米有问题,且问题大米比例不小,却不告知具体是哪些品牌、哪些批次,留给市民的只会是被放大了的普遍不安。穗食药监局如此罔顾市民知情的举动,究竟是机构自身的觉悟不足,还是源于某些上级部门的稳定压力?”
  “毒大米固可怖,‘毒权力’尤可怕”——这篇社论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越是遮遮掩掩便越容易导致恐慌情绪被无限制放大,这样的后果想来亦非政府部门所乐见。2月底就曾爆出的‘毒大米’,几个月后才有食药监局的抽检数据,这些数据是否有拖延、押后公布的嫌疑?除了被推到台前的食药监局,还有哪些机构和官员应为此担责?相关情况须有独立、权威、透明的调查,否则将很难取得公众谅解,市民的呛声也不会退潮。”
  此外,还有外地同行拔刀助阵。既然连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今天都在批评《查都查出来了,有什么不方便说?》,那么,东方早报更可由首席评论员沈彬在《及时公布有毒食品信息是执法底线》中,联想起前不久的“农夫山泉标准之争”以及“美素丽儿”山寨奶粉,高呼“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讳疾忌医只会把矛盾埋得更深,制造食品安全、政府公信双重危机。及时、全面公布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必须成为一条不容逾越的执法底线。前不久,国家食药监总局方面发出了‘让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这种掷地有声的话,那么如果一些地方监管部门故意隐瞒、拖延人命关天的食品安全信息,又该当何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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